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原贵阳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音讯,贵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2019年第3期)。据布告,贵阳乌当宾隆购物有限公司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古法手艺晒酱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
贵阳乌当宾隆购物有限公司运营的标称贵州赤水黔老翁晒醋有限公司是出产的“古法手艺晒酱油”(出产日期:2018-08-16;规范:500ml/瓶),氨基酸态氮(以氨计)项目不符合《酿制酱油》(GB/T 18186-2000)要求。
贵阳乌当宾隆购物有限公司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古法手艺晒酱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在运营过程中,贵阳乌当宾隆购物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责任,讨取相关票证,树立产品台账,有充沛根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则,贵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决议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如下: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376.6元。【处分决议书编号:(黔筑)食药监食流罚〔2018〕33号】